邢台市威县丽景馨怡嘉园6-2-202、6号楼10号车库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
2017-04-21 09:08:00 来源: 本站
邢台市威县丽景馨怡嘉园6-2-202、6号楼10号车库房产
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
受邢台市威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5月9日9时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邢台市威县丽景馨怡嘉园6-2-202,6号楼10号车库房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威房权证2013字第383号,建筑面积133平方米,车库28.96平方米,拍卖保留价380000元,竞买保证金40000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7年5月4日至5月5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5月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50200101040016820,开户行:邢台市农行八一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凭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邢台市威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房产面积首先以邢台正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中出具的实际测绘面积为参考,最终以房管土地部门核发的房产土地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邢台市威县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青年报》、《邢台日报》。
法院监督电话:0319- 3252118
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0319-2686158 郭春雷18713979696
地址: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窗口(泉北西大街2868号)
2017年4月21日